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全省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和救援指挥应用建设(智能装备管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2号楼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全省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和救援指挥应用建设(智能装备管理)采购项目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全省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和救援指挥应用建设(智能装备管理)采购项目
通过迭代升级消防救援装备综合保障平台,覆盖以下功能模块:装备物资项目管理、装备物资数字化、装备物资配备决策、涉装事务工作流、车辆器材装备维修保养、人员管理、浙政钉小程序、手持扫码枪端功能升级、发改委物资在线平台对接数据、信创云迁移部署等内容;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①交付期: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联调测试并进入试运行阶段,2025年2月前通过终验合格并投入使用。②项目运维期:自终验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计不少于3年。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地点: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2号楼202室)
方式: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邮件报名时请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扫描件、②汇款底单(注明项目编号+文件费)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③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联系人、手机号、QQ邮箱及开票信息(文件费开具普票)”的资料发送至 ;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1.获取采购文件时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WZBH-2024GK042306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开标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本项目相关公告的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Copyright © 2024 开云电子监控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TEL: 0512-52036959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紫芙沪宜路53号 邮箱:3136517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