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气灭系统)委外维保及消防设施年度检测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贴。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2项目概况: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座,停车场1座,主变电所2座,控制中心1座。
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筑消防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含简易喷淋)、消防电源及配电系统、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机械排烟、区间隧道射流风机等)、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防火门(含防火卷帘、防火隔断等)、消防电梯等。本项目预算金额约665.66万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座车站(含车站出入口、安全口、风亭、过街通道、站内便民服务用房、区间隧道、区间泵房等)、控制中心综合楼(含地下一二层车库)、控制中心设备楼及控制楼(外租商业除外)、牡丹广场主所、丽景门主所、红山车辆段、瀍东停车场(消防站除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属的所有设备设施硬件以及系统软件,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气体灭火系统: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座车站(含车站出入口、安全口、风亭、过街通道、站内便民服务用房、区间隧道、区间泵房等)、控制中心综合楼(含地下一二层车库)、控制中心设备楼及控制楼(外租商业除外)、牡丹广场主所、丽景门主所、红山车辆段、瀍东停车场(消防站除外)气体灭火系统所属的所有设备设施硬件以及系统软件;全线维管区域内气瓶欠压及喷放后的充装检测(含拆卸、运输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和规范,完成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座车站(含车站出入口、安全口、风亭、过街通道、站内便民服务用房、区间隧道、区间泵房等)、控制中心综合楼(含地下一二层车库)、控制中心设备楼及控制楼(外租商业除外)、牡丹广场主所、丽景门主所、红山车辆段、瀍东停车场、牡丹广场站地下附属停车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含简易喷淋)、消防电源及配电系统、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机械排烟、区间隧道射流风机等)、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防火门(含防火卷帘、防火隔断等)、消防电梯、消防通讯、消防广播等全部消防设施及相关联动设施的年度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并提交上级部门备案;若甲方划分最新检测范围,以甲方最新的检测范围执行。
2.5服务周期:36个月。从2024年3月28日开始至2027年3月27日止,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工程系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下列职务之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3.5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1年3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1)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所提及的公共建筑限于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宾馆、饭店),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轨道交通、机场、车站建筑等)。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体现项目工作内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体现项目工作内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4.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9时05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洛阳市民之家六楼)。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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