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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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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更新时间:2025-08-15 09:53      点击次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 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公司就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8号)核准,公司向 1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210,21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9.30元,扣除与各项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 9,073,916.4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926,082.89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已于2023年2月2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勤信验字[2023]第 0007号”《验资报告》。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4,215.02万元,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56,024.5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217.69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达实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物联网”)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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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 3月 14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达实物联网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达实 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项目实施主体,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达实物联网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相关募集资金,并与公司、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4年 10月 17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达实物联网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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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1、达实 AIoT智 能物联网管控平 台与低碳节能等 应用系统升级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2、达实 C3-IoT 身份识别与管控 平台与智能终端 产品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及新设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同意对达实 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项目实施主体达实物联网,公司已通过向达实物联网增资的方式划转募集资 金 3,678.81万元。

  公司于 2023年 8月 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4,182.45万元。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 0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累计收益 137.49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未来将用于上述承诺投资项目中。

  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项下列报数据为募投项目当期产生的收入。 2、基于公司平台产品运营需求,达实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所涉“C3-IoT身份认证管理软件”更名为“C3-Plus身份认证管理软件”, 已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 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产生的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已全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按规定使用完毕,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已于 2024年 6月 13日完 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4、募投项目“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资金用于成都轨道交通 8号线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上述两条线路均已如 期开通运营并确认部分收入,募集资金将在 2025年内按合同约定陆续投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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