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蒋长顺陈郑豪)手握金库钥匙的经理,竟然成了“黄金大盗”。近日,经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公安县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5月6日,承办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情始末。
事情还要回溯到2024年7月。公安县某金店门店经理龚某不仅掌握金库钥匙,还拥有查看监控系统的权限,能随时用手机回放监控录像。去年7月25日下午,该金店监控室屏幕突然黑屏,急需还债的龚某见状临时起意,趁机打开金库大门,将价值9.7万元的黄金盗走,随后径直离开金店。
当晚,龚某给好友张某打电话说:“兄弟,我这儿有块黄金,你帮我找个靠谱的店卖了。”张某追问黄金来源未果,明白龚某的黄金来路不正,但碍于情面,他仍和龚某一同来到当地某回收行,以“祖传黄金”之名卖了9万余元。龚某将钱款全部用于还债。
黄金不翼而飞,金店店员盘库时很快发现并报警。警方调查发现,存放黄金的金库四周由钢板封死,仅能通过金库钥匙打开,且金库内设有高清红外监控及安防系统,暴力进入即会报警。经询问得知,事发前一天店员还见过黄金,至黄金被盗,期间未发现外来人员进入金库。根据种种线索,警方很快将嫌疑人范围缩小为金店内部人员,并锁定在手握金库钥匙的龚某身上。
民警调查龚某的轨迹,发现他于7月25日晚进入一家典当行销售黄金。随后,警方抓获龚某。经讯问,龚某对其趁监控故障盗取金库内黄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24年10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龚某、张某移送公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认为,龚某利用职务便利,趁店内金库监控出现故障之时,使用自己保管的钥匙进入金库,将黄金非法占为己有,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同年11月,该院依法以龚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向公安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两肋插刀”的朋友帮忙销赃,也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4月,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承办检察官提醒,当前金价持续上涨,金银珠宝行业经营者要谨防管理漏洞,各项权限最好分离,别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贵金属回收行业应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发现来源可疑的物品要及时报警备案。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24 开云电子监控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TEL: 0512-52036959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紫芙沪宜路53号 邮箱:3136517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