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515,384,510.82元,按提至公司注册资本的5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843,516.14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1,538,451.08元。
经董事会审议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10,115,9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3,719,703.17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66%。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起步相对较晚,但整体发展较快。根据交通运输部《2023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3年末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18.36万公里,位居全球第一。随着国内高速公路建设布局日趋完善,高速公路路网也呈现出区域性特征,即中东部路网建设基本成型,资产增速明显降低,新建项目以加密或改扩建工程为主;西部地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路网规模持续提升。我国经营性高速公路主要以BOT的方式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但受限于投资建设成本高企、平行路段分流、偏远地区车流量不达预期等因素影响,目前包括加密线等新建高速公路普遍面临实际投资收益率偏低的问题,而偏远地区新建高速公路甚至在特许经营期内无法收回投资成本。在此背景下,以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为主业的企业面临收入增长趋缓、原主干线路经营期限日益临近等问题;同时,受到国家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运输结构调整、基于降低物流成本的收费政策调整等影响,高速公路行业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
为驱动经营业绩增长、解决收费经营权到期等问题,部分企业通过对主干路线改扩建、收购既有成熟路产、发展路衍经济(如服务区开发、路段沿线能源运营、广告经营等)或开展多元化投资等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随着智能化、信息化战略的实施,产业链与创新链的融合不断深化,高速公路行业也迎来信息化浪潮。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印发《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交通设施数字感知、信息网络广泛覆盖、运输服务便捷智能、行业治理在线协同、技术应用创新活跃、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数字交通体系深入推进,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有力支撑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智能技术深度推广应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完善设施数字化感知系统,推动既有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新建设施与感知网络同步规划建设等要求。2022年3月,交通运输部、科学技术部印发《“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加快北斗导航技术应用,开展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2023年9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公路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公路建设发展的意见》,提出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实施公路数字化专项行动,推动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行、服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加快生产经营模式与新业态等联动创新,助力数字交通建设、产业升级及数字经济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科技强国、数字中国提供服务保障。2024年5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提出立足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体系,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推进公路水路等领域创新应用场景规模化落地,促进交通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安全增效、产业融合,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流程再造、系统重塑、制度重构,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行业管理效能和产业协同创新水平。
公司是湖北省内唯一一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路桥运营、智能科技及交通能源三大板块。
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通过投资建设及收购等方式获得经营性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以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并按照政府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获得经营收益。公司目前拥有沪渝高速公路汉宜段、麻安高速公路大随段、蕲嘉高速公路黄咸段、大广高速公路湖北北段、大广高速公路河南新县段以及大广高速公路河南光山段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收费权益的收费公路详情如下:
公司主要提供交通相关软硬件产品整体研发、集成、运维等全产业链服务,拥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壹级等资质,先后实施了湖北省内部分高速公路路段ETC门架系统技术改造、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及配套工程、高速公路机电日常养护施工等项目,目前拥有省级视频云平台、智能运维平台、智慧交通运营监测指挥调度系统、隧道PLC控制、隧道事件识别系统、ETC天线、收费机器人等软硬件产品。
公司主要提供高速公路加油、加氢、加气、充换电等能源补给服务,经营管理13座加油站、2座加氢站、2座LNG加气站、13处充电场站。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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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交投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湖北交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湖北省交 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60,163股股 份,与湖北交投集团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 2.招商公路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 3.公司未知悉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完成了该期中期票据的2024年付息工作,支付 利息人民币14,500,000.00元。(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公告2024-022)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完成了该期中期票据的兑付工作,支付本息合计 人民币511,979,863.01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利 息为人民币11,979,863.01元。(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公告2024-036)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完成了该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支付本息 合计人民币454,824,590.16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 利息为人民币4,824,590.16元。(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公告2024-003)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完成了该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支付本息 合计人民币454,824,590.16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 利息为人民币4,824,590.16元。(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公告2024-003)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完成了该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支付本息 合计人民币301,844,262.30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 利息为人民币1,844,262.30元。(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公告2024-003)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完成了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支付本 息合计人民币754,168,032.79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750,000,000.00 元,利息为人民币4,168,032.79元。(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公告 2024-018)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完成了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支付本 息合计人民币753,384,246.58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750,000,000.00 元,利息为人民币3,384,246.58元。(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公告 2024-028)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了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支付本 息合计人民币200,585,205.48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200,000,000.00 元,利息为人民币585,205.48元。(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公告2024-041)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完成了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支付本 息合计人民币804,252,054.79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800,000,000.00 元,利息为人民币4,252,054.79元。(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公告 2024-056)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完成了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支付本 息合计人民币804,449,315.07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800,000,000.00 元,利息为人民币4,449,315.07元。(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公告 2024-059)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732.82万元,较2023年增长37.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763.44万元,较2023年减少18.5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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