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上午:09:00:00 至 12:00:00下午:14:00:00 至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灾害风险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CQS24A01576)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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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灾害风险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8月2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灾害风险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确保采购人能正常使用。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投标人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签署合同、履行合同义务等的授权书。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所属的分支机构进行投标,且发出授权后总公司不得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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